残疾人的康复对策
在康复工作中根据残疾人残疾程度的轻重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对策: (1)对于只有组织结构和/或功能上的缺损,而尚未影响至社会生活功能者,应积极进行临床治疗和康复功能训练,以防止功能障碍的出现或发展。 (2)对有个体生活能力障碍,但尚未影响至社会生活功能者,应进行各方面的康复治疗、教育和训练,发展其代偿能力,或以器具辅助补偿能力的不足。 (3)对有严重残疾,以致造成社会生活能力障碍者,除进行康复治疗外,更重要的是在社会层次上调整和改变其生活,学习和工作条件,以利于残疾人重返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