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卫生局联合对我市7家精神康复服务机构服务质量
进行检查评估并召开总结会

  为了加强对我市精神康复服务机构的管理,促进其规范、健康发展,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北京市精神康复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准(试行)》(京残康办〔2005〕6号),今年3月份,市残联、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检查组对大兴区精神残疾人康复基地、昌平区精神残疾人康复基地、延庆县精神残疾人康复基地等7家精神康复服务机构进行了首次服务质量检查评估。5月12日,检查组召开了评估工作总结会,7家参评机构的负责人及其所属区县残联主管领导和参加评估的专家共计2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残联副理事长侯淑芬、市卫生局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对本次检查评估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大家一致认为:这次对精神病康复服务机构的检查评估非常及时、必要。充分体现了政府对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的关怀和重视。通过评估,各机构规范了服务,完善了自身建设,进一步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更新了服务理念,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有利于各机构不断向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的方向发展,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总的看来,各服务机构的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设施建设明显改善。自2005年《评估标准》实施以来,在“时间紧、标准高”的情况下,各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对服务设施进行改造。如:房山区康复基地投资数百万元,扩建了康复病区,改善了住宿环境并建立了工疗车间;怀柔区康复基地实现了生活环境花园化、住宿环境家庭化;大兴区康复基地投资上千万元,扩建了康复病房并建立了专门为精神残疾人提供娱疗、体疗服务的大型体育馆;平谷区、延庆县康复基地也对康复区的餐厅、盥洗室等服务设施进行了改造。二是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各机构本着“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的原则,开展了多样化的康复服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如:大兴区康复基地对康复病人实施分级开放管理,为每人专门制定康复计划,按照康复者的爱好及特长,成立康复小组,并在机构内为康复者安排工作岗位,给予一定报酬,康复效果突出;房山区康复基地结合山区特点,开展了中药饮片加工、纸制品加工等康复项目,受到了精神残疾人的欢迎。三是工作思路有创新。顺义区率先出台了对贫困精神病人进行医疗救助的政策,怀柔区依托区农科所建立农疗基地,使农疗面积达到6000多平米,这些做法值得全市推广。在取得以上成绩的同时,各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康复服务理念需要进一步转变。大多数机构对康复服务理念缺乏清晰的认识,导致在开展工作中,出现“治疗为主、康复为辅”的情况;二是康复服务工作不够规范。各机构在开展康复工作的过程中,缺乏明确的工作流程、工作制度、评估方法,服务不够规范;三是康复工作队伍有待加强,康复工作者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各机构普遍存在康复工作技术人员缺乏,专业人员业务素质较低的问题,不能满足工作需求;四是科研水平普遍较低。大多数康复机构的科研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基本没有切实开展康复科研工作。
  侯淑芬副理事长在总结讲话中对精神康复服务机构发挥的作用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就如何加快精神康复服务机构发展提出了几点要求:第一,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努力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服务;第二,要加强管理,规范服务。各康复机构在康复服务流程、服务内容等方面随意性还很强,很不规范,需要研究解决;第三,要加强人员培训,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第四,要不断开拓新的服务项目和领域,办出特色;第五,要注重社会效益。精神残疾人是弱势群体,更需要社会各界的爱心与帮助,希望各机构在工作中,要本着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真正为残疾人和政府排忧解难。

摘自:北京市残联网 2006-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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